2011-07-05 15:50:11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体检
根据聘用计划和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由市委党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出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沧州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七天。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十、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所持证件(或所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二)根据公布专业,每人限报一个专业,不得重复报名。若某个专业实际进入试讲的人员达不到该专业应招聘人数的3倍时,试讲成绩不低于70分,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按照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函[2006]10号)规定,每人交纳考务费100元。
附:沧州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咨询电话:市委党校 356702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206528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沧州市委党校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2、此表填写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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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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