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4 12:54:33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根据拟聘岗位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组织前,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未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作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其缺额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100分,其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中,评委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作说明。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再加试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按照《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出现空缺时,不予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拟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于2012年7月2日—7月4日到彭水县教委人事科报到,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首聘期为五年,聘期内不得流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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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2012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彭水自治县2012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7.0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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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彭水自治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30.00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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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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