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2 11:32:31 [您的教师考试网]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如出现面试弃权的,其缺额原则上根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提前电话或短信息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时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教师进修学院现场公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到现场后,先查找笔试考号,再向各组工作人员报号领证)。委托他人领证者需提供委托书(须写明委托领证事宜、委托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复印件和传真件无效)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核费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缴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另公示)。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并列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要求,并结合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其缺额原则上根据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成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体检及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公示
拟聘人员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九龙坡区公开招聘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2.九龙坡区公开招聘2012年度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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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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