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0 10:33:4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核定总分、公示拟聘人员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据每个学科所需总人数,按总成绩高低1:1足额聘用。聘用时如果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按下列原则聘用:1.面试成绩高者优先;2.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者优先;3.本专业毕业生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4.优秀毕业生优先;5.查看高考或中考入学成绩,分数高者优先。拟聘结果8月9日在抚宁教育网上公示。
(六)组织体检、确定并公示聘用结果
拟聘人员于8月12日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如出现因健康原因不能上岗者,依分数高低由下一个考生补聘(如下一考生成绩并列,按照上一条中的原则补聘),确定聘用结果。聘用结果在抚宁教育网上公示7天。
(七)签发派令、组织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聘用人员由教育局签发派令,先上岗后办理聘用手续并参加入职教育培训,被聘用人员要履行报名时签订的扎根基层就业合同,限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再依分数补聘(如下一考生成绩并列,按照上一条中的原则补聘)。
五、有关待遇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管理,上岗后要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到各个教学岗位人员试用期均为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6年内不得申请调离聘用岗位。
3.被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工资待遇与现在职公办教师相同。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成立抚宁县2012年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保密局等单位一把手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综合人事股,工作电话:0335-6012704。
七、纪律要求
1.为使本次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由成员单位派出专职人员并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
2.聘用过程中,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涉及到有亲属及子女报考的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回避。
4.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②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③其他影响招聘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1.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交到教育局综合人事股。
2.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抚宁教育网发布的适时信息。
3.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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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式样).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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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抚宁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日程安排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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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抚宁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
抚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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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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