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6 20:45: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六、组织实施
专业技能测评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吸收人社、编制、教育部门纪检人员参加,共同组成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测评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所有测评场所均开启电子监控,全程录像。
根据应聘教师的报考岗位,成立14个测评组。测评组设评委席、计时监督席、唱分席、记分席,每组安排5名评委和3名工作人员(县纪委1人为计时监督员,其他2人为唱分员和记分员)。
评委职责:根据应试者的讲课情况评定成绩,独立确定应试者的最终得分。
计时监督员职责:计时监督员在负责计时监督的同时,还负责核对准考证和讲课课题,宣布讲课开始、结束,监督唱分、记分。
唱分员职责:唱分员负责唱分,同时负责评委评分卡片和应试者讲课教案等材料的收交。
记分员职责:记分员负责记分,同时负责核对评委评分卡片和计分表上的成绩是否一致,核对算分结果是否准确。
七、工作要求
1.专业技能测评评委从异地聘请。
2.专业技能测评工作坚持 “一抽签”、“三回避”、“三隔离”、“五严禁”。 “一抽签”: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测评顺序。“三回避”:评委做到 “亲属回避”、“地域回避”、“单位回避”,工作人员做到“姻亲回避”、“血亲回避”、“同事回避”。“三隔离”:专业技能测评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准备室、抽题备课室、讲课室单独设置,互不干扰。“五严禁”:严禁评委、工作人员接受可能干扰测评工作公正性的请托;严禁评委、工作人员与应试者约见;严禁评委、工作人员在测评时串岗、离岗;严禁评委、工作人员、应试者使用各种通讯工具,所有通讯工具由工作人员集中封存,直至工作全部结束;严禁评委、工作人员向外透露测评保密事项。
3. 全体评委和工作人员要本着对测评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公道正派、对应试者一视同仁,唯才是举。
4. 为保证专业技能测评工作顺利进行,须对参加测评的全体评委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评委及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测评工作操作程序,明确测评原则、特点及要求,掌握测评要素、方法和评分标准,增强责任感,提高组织纪律性,在测评中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应试者。
5.评委评分要独立思考、独立完成,评定成绩不得互相商量或通过暗示施加影响,做到宽严适度,始终如一。
6.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测评现场,与测评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测评现场。
7.应试者要遵守测评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准时应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纪律者取消测评资格。
七、咨询与监督
测评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检委: 0356—7021336
县人社局: 0356—3215688
县编办: 0356—7025206
县教育局: 0356—7028504
沁水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
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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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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