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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1-9999选课报班 网上报名
【导读】贵州省盘县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420名中小学、幼儿教师,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7月15日,报名地点:盘县第一小学新楼二楼(盘县教育局门口旁进入)。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2011年中小学(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420名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00名,初中教师100名,小学教师60名,幼儿园教师60名。

一、招考范围

小学教师招考范围面向六盘水户籍或生源地的应往届大中专未就业毕业生、其他符合条件未就业人员及部分符合条件的在盘县公办学校代课的人员。普高教师、初中教师、幼儿教师招考范围面向贵州省户籍或生源地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高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非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需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需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小学教师的招考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盘县公办学校代课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具有中师(专)、高中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未就业毕业生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盘县公办学校代课人员指2005年4月12日盘县人民政府下发《盘县人民政府关于辞退代课教师的通知》(盘府办发〔2005〕29号)文件之前在盘县公办学校代课、目前仍在岗未间断、现仍领取县级财政补助、具有教师资格证、生育孩子时未违反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及未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人员。

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幼师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幼师或学前教育专业。非幼师类未就业毕业生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本方案中未就业指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在册在编工作的人员。原已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在册在编工作的在职人员,须于2011年7月13日前与原单位办理完结辞职手续,方具备未就业条件。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职位所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盘县公办学校代课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连续代课十五年及以上的代课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3日--7月15日(共三天)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盘县第一小学新楼二楼(盘县教育局门口旁进入)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截止2011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的取消资格)、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或生源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工作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代课人员还需持学校、乡镇中心校出具的代课证明(写清何年何月开始代课、无间断且目前仍在岗等情况,出具证明人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11年6月领取财政补助花名册复印件、《盘县2011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代课人员报考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村、乡镇、县三级盖章)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家庭档案卡》(乡镇计生办加盖公章)。省外普通高校2011届全日制毕业生可由他人代为报名,省内院校考生须本人亲自报名。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特别标注项目失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报名资格。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6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四、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各学科教学专业知识。幼儿园教师招考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11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1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交费收据到盘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

其他事宜详见《盘县二〇一一年公开招考聘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考简章》、盘县政府网(网址:www.panxian.gov.cn )及头部投资网(网址:www.gzpxjy.com )。

联系电话:0858-3633032、3637526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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