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德州市教育系统招聘81名中学教师
面试
根据今年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对所有招聘岗位实行分类考试的办法。
A类、B类面试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C类、D类面试在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提交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对社会公示。具备条件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相录音,并在考试结束后将音像资料报送招聘工作主管部门。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1、A类岗位面试,主要是通用性较强的公共管理岗位, 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2、B类岗位面试,主要是专业性较强的公共管理类岗位,采用岗位专业技能测试+通用能力面试方式。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岗位专业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核算。
3、A、B类岗位通用能力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的面试人数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进入通用能力面试的考生凭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5、C类岗位面试,主要是教师、卫生医师、卫生检验、护理人员等专业性较强岗位,面试人员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的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部门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6、D类岗位面试,主要是艺术、体育、播音主持等专业性、技能性较强的特殊岗位,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技能类岗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部门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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