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图教育-第一公务员考试网

4006-01-9999选课报班 网上报名
【导读】2012年曲靖市教育局招聘幼儿教师面试实施方案,面试时间:3:00——6:00,地点:曲靖市第一幼儿园。

九、面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持相关证件必须在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二)应试人员不得穿制服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不得带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室;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家庭成员等可能影响公正、公平的个人信息。

(三)应试人员应平等竞争、服从评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违纪违规。应试人员在面试中出现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考官要准时进入面试考场,熟悉和掌握面试内容、程序、方法、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地为应试人员打分,不打人情分和印象分,考官之间不相互商讨、暗示,独立自主地完成评分工作。

(五)面试工作人员须提前到达面试考场,做好准备工作,逐一核对考生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组织考生进入候考室,集中管理考生通信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维持好秩序,管理好考生,做好相关工作。

(六)面试监督人员须准时到达面试考场,熟悉面试有关规定;负责对面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面试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负责对考生面试成绩的审核确认;负责监督面试试卷开启、保管和回收;及时制止和纠正有碍面试正常进行的行为。

十、成绩计算

(一)面试成绩。7位考官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实行4舍5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经计分员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交由主考官审核通过签字确认并当面向考生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计算办法如下:

有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笔试加分)÷2.5×50%]+ [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的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曲靖党建网》,《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体检、考核及录(聘)用

(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文件有关优先录取的规定执行;若上述一致,则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成绩都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体检。

(二)考核由曲靖市第一幼儿园党支部组织,从考生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写出考核报告;若考核不合格,有违背国家有关招考录用政策的考生,不予录用。

(三)体检:经面试确定的拟录(聘)用人员,须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转发关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的通知》(曲市人【2005】22号)文件,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等文件执行。体检由医院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对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由专人组织到上一级人民医院复查,复查仍不合格者,不予拟录用。

(三)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情况,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

(四)公示及录(聘)用。将拟录(聘)用人员在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七天,法定节假日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报批和录(聘)用手续。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

(五)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拟录(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拟录(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在相关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十二、面试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官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2、考生入场后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籍贯、家庭住址、民族等个人信息,只能报告自己的考场顺序号,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

4、考生在时间终止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操作。

5、考生不准携带手机,若有携带的须在面试资格验证后,立即关闭手机并交给工作人员保管。

十三、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三)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四)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与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七)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保管。整个面试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完成。

十四、本方案由曲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曲靖市教育局

2012年9月25日

相关推荐:

>>2012年云南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络辅导课程

>>2012年教师招聘考试相关复习资料

  更多请关注 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考试 事业单位 教师考试 选调生 村官 课程 图书教材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

问知

为您解答一切公考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