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2年重庆市大足区考核招聘高中教师范围和条件
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211”学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并取得相应学位(含2013届毕业生)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指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6.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7.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重庆市大足区2012年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一览表);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9.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在本区服务期间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到乡镇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12年重庆市大足区考核招聘29名高中教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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