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37名,其中小学教师82名,幼儿园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3年6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岗位的对象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对象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历届毕业生以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为准,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生源地户籍证明、就读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与专业证明、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 —17:3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鹿城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温州市纱帽河99号)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需认真填写《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5),并提交报名所需的材料(详见附件2),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资格。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4.报名材料的提交统一截止为2013年6月26日17时30分。
四、考试
1.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3-4。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1日
3.笔试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 —17:00),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领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考试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或与报名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户口性质为农业的聘用人员,聘用后一年内须办理农转非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时须提供相应的非农业户口证明。
本公告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06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
附件1:附件1: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rar
附件2:附件2: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rar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教育局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