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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3年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安顺市农科院科研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和《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市农委、市农科院相关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对象及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为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农学、园艺、中草药、植保、农机、茶叶、生物技术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或者具有以上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共计6名。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农业科研事业;

  3、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4、年龄:在18周岁(1995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6月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

  4、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因各种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教师须持县、区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地点:安顺市太平小区439号

  联系电话:0853---3348848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 至7月5日。

  网上报名:请点击安顺农业科技网(网址:www.asnks.cn)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7月14日。

  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考生于2013年 7月18日,持报名发票(报名费每人100

  元)到安顺市太平小区439 号,安顺市农科院领取《笔试准考证》。

  八、考试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若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若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达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须达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

  范围;

  笔试时间:2013年 7月19日(星期五)

  笔试地点: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普定白岩)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3年 7月20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普定白岩)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根据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按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从高到低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市农科院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截止2013年7月30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5、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公示。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进行报批。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一年试用期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报市人事局进行合同鉴证。

  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事部门备案。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在招聘过程中,考生有违纪形为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853——3234354

  咨询电话:0853——8734620

  安顺市农业科学院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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