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高中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根据《关于阳春市2014年秋季招聘和选调教师计划的批复》(春府办复〔2013〕254号)精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公开选调50名中学教师到阳春一中、阳春二中、实验中学、阳春三中、阳春四中和阳春五中等六所学校任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春湾中学、合水中学和潭水中学在编在职的高中教师。
二、选调名额及学科
共 50名。其中:政治3人、语文8人、数学9人、英语9人、物理4人、化学3人、历史5人、地理2人、生物3人、音乐1人、体育3人。具体如下:
(一)阳春一中(共8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物理1人、化学1人。
(二)阳春二中(共27人):政治2人、语文6人、数学4人、英语6人、物理2人、化学1人、历史2人、生物2人、音乐1人、体育1人。
(三)实验中学(共2人):数学1人、英语1人。
(四)阳春三中(共5人):数学2人、历史1人、生物1人、体育1人。
(五)阳春四中(共6人):政治1人、物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地理1人、体育1人。
(六)阳春五中(共2人):历史1人、地理1人。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于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三)男性要求50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要求45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教学教研能力强,综合素质高。
(五)有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基本合格者,不得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地点: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春城河西迎宾大道91号,联系电话:7658312、7658313。
(四)报考按选调学科岗位进行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完成后,组织拟选调人选择岗确定具体学校。
(五)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职称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学校出具的专任教师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1份(该证明须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六)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3月14日下午14:30—17:30。
五、考试
选调教师采用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并对业绩表现突出的考生进行适当加分。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讲课),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先笔试后面试。加分最高为15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含加分)。
(一)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内容为开考学科知识。报名人数少于选调人数的科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确定笔试开考与否。
(二)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内容从高中教材抽选。
2、在保证春湾中学、合水中学、潭水中学等三所高中学校高三各学科教师的教学需要的前提下,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以各学科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原则上不低于1.5:1。
(三)加分部分。
加分加在总成绩上,近五年(即2009年以来)所取得奖项有效,最高加15分,每类只取最高分一项。
1、教育类荣誉(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省部级以上荣誉加5分,地市级荣誉加3分,县市级荣誉加2分。
2、教学比赛类获奖。
(1)省部级以上
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
(2)地市级
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3)县市级
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3、辅导学生竞赛类获奖。
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全国、省“优秀辅导教师”称号的分别加3分、1.5分。
4、阳江市统测成绩居同类学校前10名的加3分,前20名的加2分,前30名的加1分,前40名的加0.5分
加分项目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核定为准。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开始。
考试地点:笔试、面试均在阳春市实验中学。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在阳春人才网、阳春教育网公布。
六、考察、公示、择岗
(一)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考察及计生审核。
(二)公示、择岗。考察和计生审核合格者确定为选调人选。选调人选在阳春人才网和阳春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择岗。择岗按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排先后)。因考察、计生审核、弄虚作假等取消选调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递补,且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选调人选报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七、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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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