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年嘉兴平湖市优先招聘42名教师,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对象在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6日直接到招聘学校报名。

为满足优质师资的需求,现将平湖市2015学年优先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中学部分基础课、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共 42名(含教育人事代理2名,嘉兴港区乍浦高级中学3名)。各校招聘学科、专业要求以及名额等具体见附件1招聘计划与岗位报考要求。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具有学校对招聘学科的专业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必须在录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

三、招聘的范围和报考条件

1.应聘基础课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第二批(不含独立学院)录取的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应聘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4日以后出生)。

3.应聘职业类实习指导课教师: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对象分社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社会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4日以后出生)。

报考以上基础课、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不受户籍及生源地限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本次公布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学校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测试考核,确定聘用意向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审核后组织体检、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对象在2015年1月4日至2015年1月6日直接到招聘学校报名,由本人填写《平湖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材料(须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二)报名提交材料要求

应聘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成绩证明(2015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证书的,报名时可凭学校有效证明,但录用报到时应提交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以2015年1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

8.近期一寸同底证件照1张;

9.报考职业类专业课教师的社会考生和报考职业类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10.在职教师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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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以业务素质测试与综合素质考核等为主。

1.业务素质测试主要以笔试形式,测试与教育教学有关的综合业务知识、与相应学科有关的专业知识水平。

2.综合素质考核主要以上课(问答)等形式,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综合素养。

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的综合素质考核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与上课(问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综合素质考核采用实践技能测试与上课(问答)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综合素质考核对象(招聘计划2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3确定综合素质考核对象),未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

测试、考核各以百分制计算。最后以笔试40%、上课(问答)60%计入总成绩。有技能测试的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按笔试40%、上课(问答)40%,技能测试20%计算。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按笔试30%、上课(问答)30%、技能测试40%计算。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均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高者为先)。体检的要求和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2.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有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定《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并签定《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涉及到面向非师范类和社会招聘的人员,在2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2.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平湖市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本次招聘工作联系咨询电话:0573—85236349,0573—85236899。相关学校联系电话:

当湖高级中学、面向高中学校统配,0573-85123910,0573-85123688

乍浦高级中学:0573-85598500 0573-85598722

职业中专:0573-85133960

技工学校:0573-85219550

东湖中学:0573-89179218,0573-89179298

稚川实验中学:0573-85106330

面向农村初中学校统配:0573—85236349,0573—85236899。

5.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商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作出解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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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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