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宁波国家高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宁波国家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指标
1、初中、小学教师 19名。
初中教师3名(初中社会1名、初中音乐1名、初中体育1名)
小学教师16名(小学语文9名,小学数学4名、小学体育2名、小学音乐1名)
2、幼儿园教师5名。
幼儿园教师(1)3名;幼儿园教师(2)2名(体育,男教师)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符合公告规定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指标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执业资格、职称的取得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月11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报考人员中已具有事业及民办学校在职教师身份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络报名
时间:2015年2月26日9:00—至2月27日16:30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请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5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其中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和幼儿园教师1、2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根据《2015学年宁波国家高新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需求表》(附件2)填写岗位(学校名称)志愿表,录取分配时,具体工作岗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聘用,如没有填写志愿表或填写不完整,则视作服从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分配。
(二)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照片必须是近照,便于笔试入场时比对。(注:照片未上传成功视作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 2月28日至3月8日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3月9日9:00- 3月11日16:3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7号)。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 3月18日9:00-3月20日16:00,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Ci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