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广西桂林市委党校直接面试教师招聘5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至5月11日。

  (二)资格审查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中共桂林市委党校2015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者。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面试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负责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考生资格确认后,中共桂林市委党校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册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试讲

  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干部教育要求,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试讲者以多媒体课件形式讲授,时长为40分钟。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课件准备及资料选用、讲课内容与方法、现场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试讲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15日

  试讲地点:广西桂林市临桂秧塘工业园致远路中共桂林市委党校教室

  (四)缴纳面试费

  通过资格审查和试讲程序,确认符合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现场缴交面试费50元。

  三、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通过试讲环节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由中共桂林市委党校书面意见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

  进入面试的考生,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面试采取公共面试的形式进行。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结论必须针对考察内容,经规定的程序,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做出,以主观推测和认定做出的考察结论无效,桂林日报社重新组织考察。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核准拟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一)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详见体检公告)。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应当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三)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医院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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