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下半年浙江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第2号公告,2015年11月2日至3日,我中心共受理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25申请人。

  2015年11月2日至3日,我中心共受理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25申请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必须进行专业知识考试。经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后,现将是否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的名单公告如下(详见附件)

  请以上须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于11月18日上午8时45分到江干区社区学院(艮山东路348号夏衍中学求俭楼三楼)参加考试。

  考试须知如下:

  1、考试时间:9:00——10:40,共100分钟。

  2、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两者不得缺一,以备检查。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之内不得离开考场。

  4、考生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书籍、笔记、纸张、计算器等物品,如携带以上物品,必须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方可入座。手机关机。

  5、考试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答卷,答卷过程中会用到2B铅笔、橡皮和尺子等,用于填涂试卷,请考生务必带上。

  6、答卷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作废。

  7、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或座位。考试中不得有翻阅资料、吸烟、交头接耳、偷看他人试卷、传递纸条、交换试卷、替考等行为。凡违反上述规定,都以考试作弊论处,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并通报考生工作单位。

  8、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转放在桌面上,立即离开考场。离开时不得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28958056

  原标题:2015年下半年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第2号公告

点击下载>>>

是否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笔试)的名单

  杭州市江干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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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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