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领证时间:11月16日-17日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45。
三、领证地点:海曙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7号)。
四、注意事项:
1、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他人代领,须凭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领人身份证。
2、领取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存入本人的人事档案。
联系电话:87195724
原标题: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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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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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珂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