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教师招聘
【导读】2015广西北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22人启事详情见下文详细所示如下: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11月27日8:00至12月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1)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灯光操作师、声乐演员、音响操作师四个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舞蹈表演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相貌、身体比例,基本功能力、技能运用及舞蹈表演;灯光操作师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灯光链接、启动能力,灯光操作及控制能力;声乐演员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整体形象、基本功能力、演唱表演;音响操作师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音响设备链接、播放程序,音乐技巧及效果能力展示。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面试等相关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

  (2)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演奏员1、演奏员2、文武生、音响师四个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演奏员1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 粤剧打击乐(掌板)现场演奏的基本功、识谱、唱谱方面的能力;演奏员2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大提琴现场演奏的基本功、识谱、唱谱方面的能力;文武生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身体素质、基本功、唱功表演方面的能力;音响师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的现场操作音响并完整操作音响的能力。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面试等相关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

  (3)北海市群众艺术馆戏剧曲艺辅导、舞蹈辅导两个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戏剧曲艺辅导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相貌、身体比例、综合与表演(唱念、表演、基本功、辅导)、特长展示的能力;舞蹈辅导岗位主要考察考生相貌、身体比例、基本功(把杆、中间动作、技巧等)、即兴编舞、表演的能力。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面试等相关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

  (4)其他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信息获得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自我情绪控制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在北海人才网和北海人事考试网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结构化面试考官统一从北海市考官库随机抽派;文化系统专业面试考官必须聘请本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灯光操作师、声乐演员、音响操作师);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武生、演奏员1、演奏员2、音响师);北海市群众艺术馆(戏剧曲艺辅导、舞蹈辅导)面试折后满分为70分,42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及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舞蹈表演、灯光操作师、声乐演员、音响操作师);北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武生、演奏员1、演奏员2、音响师);北海市群众艺术馆(戏剧曲艺辅导、舞蹈辅导)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按30%折算后)+面试合格成绩(按70%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实施前要拟定考察评分细则,将考察要素分值化。评分要素可以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等,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求增减评分要素和分配分值。同时,考察时要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责任编辑:C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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