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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扬州市广陵区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面向省考过渡人员)(3)

2016-02-18 11:2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2016江苏扬州市广陵区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通知(面向省考过渡人员),根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即将于4月份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告知如下:

  (三)省考过渡人员教育教学能力考核

  1.测试对象

  除下列人员外,所有参加省考过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均须参加以说课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驻扬高校2016年应届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2)申请的学科与毕业专业相吻合的2011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毕业专业名称中须有“教育”或“师范”字样或其它有效证明)和全日制教育硕士;

  (3)具有规定学历,符合其他申报条件,已评聘一级教师职务的在职初中、小学教师(所评聘职称学科、任教经历须与申请学科一致)。

  2.测试安排

  ①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及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于4月26日前在扬州广陵教育在线网(http://www.gljy.com.cn)公布。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缴纳测试费120元。

  ②教学能力测试结果暨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受理机构统一公布。

  (四)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为5月8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工作安排于5月5日前公布在扬州广陵教育在线网。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2周内公布在扬州广陵教育在线网,体检合格视为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认定条件。

  (五)证书发放

  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将统一在广陵教育在线公布,请考生按照通知准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有关说明

  国家和省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法规和文件参见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广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365503。

  原标题:扬州市广陵区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面向省考过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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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珂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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