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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恩施州鹤峰县第一次专项事业单位人员教师招聘9名公告(2)

2020-04-24 11:53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zhangxin06 来源:未知

【导读】2020恩施州鹤峰县第一次专项事业单位人员教师招聘9名公告

  (三)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鹤峰县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及成绩单各一份。

  五、资格复审及测试

  1. 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12日(8:30—12:30,14:30—17:30)

  测试时间:2020年5月13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

  2.鹤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7日(8:30—12:30,14:30—17:30)

  测试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鹤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鹤峰县融媒体中心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9日(8:30—12:30,14:30—17:30)

  测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上午8:30

  测试地点:鹤峰县融媒体中心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必须于测试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门检处,自觉出示健康绿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考生在测试当天上午7:45之前未到达门检处的,作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5.由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择优聘用。

  六、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要求需要另外增加体检项目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七、考核

  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应聘对象测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才能纳入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存在影响其聘用的其他因素等情况。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对学校毕业后未就业期间的表现要作重点考察。

  八、公示

  拟聘对象名单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及招聘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九、备案及聘用

  用人单位以州人社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批复文件为依据,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相关单位建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自行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单位在确认拟聘对象向原工作单位辞职或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招聘人员,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以外,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在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

  十、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有专业均可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但需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应聘设置“双一流”条件的岗位。

  2.“专业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止。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3)。

  3.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户口薄记载为准。

  4.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现行的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和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6.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7.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8.测试结束后,请考生随时关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fweb.cn/)发布的测试成绩。

  联系人:鹤峰县人社局,电话:0718-5281229

  点击下载>>>

  2020年度鹤峰县第一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鹤峰县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1日

(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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