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14:29:57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通化县事业单位面向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9家事业单位,13个岗位,计划招聘20人。招聘范围为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和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2003年5月1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1年5月1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附件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同时通过现场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26日 9:00—16:00
2.报名地点:长春东师基础教育发展中心(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1602号,自由大路和岳阳街交汇处)
(二)报名要求
1.报名需要材料:
(1)《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2)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浅蓝底免冠照片2张;
(3)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岗位)、普通话证(播音主持岗位)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下载的学位查询结果;
(6)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8)本人手写并签字的《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
(9)2019年、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社会保险未参保证明(模板见附件5)和档案委托管理单位出具的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模板见附件6),其他考生档案在本人手中的,请携带本人档案;2021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和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并签署《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应聘人员错填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严格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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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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