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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内蒙古巴彦淖尔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580名公告

2021-05-25 18:15:14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2021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80名教师。详情请阅读《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期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除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其他岗位全部设置为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简称“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学历条件原则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有关规定执行(有特殊规定的,可适当放宽),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对于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24日之前出生,含5月24日)、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24日之后出生,含5月24日);报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6.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高考入学前为巴彦淖尔市户籍的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巴彦淖尔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且户籍取得时间需在简章发布日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我市户籍在外盟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六)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日开始前(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以招聘单位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准,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简章发布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分三次进行。第一次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二次为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进行第三次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报名网站: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bynr.gov.cn/)。

  3.报名时间: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参加第一次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9:00至5月30日18:00。

  应聘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参加第二次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9:00至6月6日18:00。

  应聘普通岗位的人员参加第三次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8:00。

  注: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左侧“查询应聘信息”功能中选择任意岗位查看相应岗位报名人数等信息。请应聘人员在相应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好职位及早报名,防止后几天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并提前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同一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填写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否则,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要及时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一式二份)。

  注: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5.本次考试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名称中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不包含“类”字的均为具体专业名称。应聘人员要及时查阅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须选择岗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与本人毕业证专业一致的岗位应聘。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信息。

  6.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自行选择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注:“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其他岗位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笔试必须选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请考生务必注意。)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1:00;

  应聘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1:00;

  应聘普通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1:00。

  (三)报名结果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核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费每人7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

  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应聘定向招聘“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00至6月7日18:00;

  应聘普通岗位交费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00至6月13日18:00。

  交费时间截止仍未完成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

  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考生务必注意。

  4.报考费减免

  (1)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据实完整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持《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6号圆电话:0478-8527277)审核登记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减免的费用由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还到应聘者交费的银行卡,办理退费手续后30日内未退费到账的,请及时与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电话:0478-7919933)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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