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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关注2021-07-12 17:51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wangdaoyuan 来源:未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我县3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9名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德庆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专业对口并持有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 需提供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及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请查阅《德庆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1年7月26日8:30至7月28日17:30登录“德庆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zqdqjyzp2021/)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考生应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考生于2021年8月3日起,在“德庆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系统”(http://www.sydwzl.com/gdzqdqjyzp2021/),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由我省相关部门组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在笔试成绩加10分。相关加分申请办理事宜,请在2021年7月26日8:30至7月28日17:30,直接电话联系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58-7788501;联系人:冯老师),逾期不受理申请。
五、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8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时事政治、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德庆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划定。
2、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说课、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德庆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如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岗位组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如出现岗位空缺且同岗位组没有可递补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从其他岗位组中向下顺延递补申请,经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同意后,可从其他岗位组中向下顺延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七、办理聘用
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兑现相应待遇。聘用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请随时留意德庆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网站信息,不要错过相关时间节点,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生考前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笔试、面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行程码、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还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方可进入考点,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3.有以下情况者,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尚未解除入境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的境外人员或考前21天内有境外(国外、港台地区)旅居史者;
(2)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经当地疾控人员判断为隔离观察对象者;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粤康码为红码、考前14天健康监测中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到医院排查,但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4.因瞒报、虚报健康情况及行程,未执行省、市、县通告防控措施等行为,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758-778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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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编辑:wangdao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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