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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35名公告

2021-09-15 14:49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zhangxin06 来源:未知

【导读】2021天津市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35名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和平区教育教学工作需求,2021年我区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名。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人员。具体参见《202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志愿。

  4.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7.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和平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如届时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8.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教师岗位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列为失信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关规定不得招考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和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社保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和平政务网上发布。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13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和平政务网:http://www.tjhp.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6日16:00结束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7日16:00结束。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缴费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至2021年9月28日16: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1年9月28日9:00至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909室)。

  4.注意事项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5,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如报名岗位不能开考,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9月29日9:00至16:00结束。

(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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