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7 18:05: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核准2021年度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用编计划的批复》(荆编文〔2020〕23号)规定,结合我市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和2021年度首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核减空缺情况,我市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城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洪湖市2021年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洪湖市现有在编在册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和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洪湖市2021年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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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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