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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宿迁市宿城区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招聘30名公告(2)

2021-12-09 10:44 教师考试网 http://jiaoshi.huatu.com/ 作者:liushaowen 来源:未知

【导读】2022江苏宿迁市宿城区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师招聘30名公告

  (三)考试。考试由宿城区教育局组织,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在资格复审后两日内通知到考生(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考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名成功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必要的笔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演课形式)。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和公示。考察在考试结束后即组织实施,通过个别访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选为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信息平台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人员作为入围体检环节的人选。

  (五)体检和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选,在宿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宿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由宿城区教育局决定不予录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工作,在考察环节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体检、聘用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进行人员递补。

  (六)聘后管理。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宿城区教育局报区人社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审批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

  本简章由宿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综合管理部门: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2960226。

  点击下载>>>

  1、岗位简介表

  2、面向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8日

(编辑:liush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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