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0 17:45:49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走人才强教之路,经研究,江苏省宿迁市洋河新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教师26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急需教师。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志愿在宿迁市洋河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具备《岗位简介表》中的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2.县(区)优课或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市(设区市)级及以上优课、学科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教师。
3.县(区)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教师,市(设区市)级及以上基本功竞赛获奖教师。
4.县(区)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备课组长或优秀教研组长。
5.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或以上职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1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7.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8.本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9. 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0.洋河新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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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sha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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