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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半年四川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025-03-28 14:40:16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5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内江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机构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行政审批局认定,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网址请见附件1。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认定流程

今年上半年内江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分为两批次进行: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1)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8:00至5月6日18:00;

申报对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申报对象: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网报人员。

2.网上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贴好照片,到医院完成体检,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体检医院盖章”处加盖医院鲜章,申请者在“本人签字栏”签字,确保医院鲜章印覆盖本人签字,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未按要求签字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用PDF文件格式)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制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

本次在内江市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可到以下医院之一参加体检。

(1)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汉安大道西段1866号(全科楼一楼、二楼),咨询电话:0832-2190577。

(2)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路470号(第五住院楼一楼体检科),咨询电话:0832-2383100、0832-2381736。

(3)内江市中医医院(新区)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体检大厅体检),咨询电话:0832-5853088。

特别提示:

申请人如不能到上述医院体检,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可到省内各认定机构指定的(以认定公告中明确的医院为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须用本公告的附件2,请自行下载,携带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5.上传材料补充说明

(1)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内江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类型申请。

(2)上传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内江师范学院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情况由内江师范学院教务处审核,凭毕业证书领取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此照片用于后期办理证书使用。

(二)网上确认

本次认定工作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现场提交材料(特殊情况除外)。

(1)网上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确认时间:

3月26日9:00至5月1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确认时间:

6月4日9:00至6月21日18:00

(2)申请人应及时登录申报网站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三)公布认定结果

完成网上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并公布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证书领取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在公布认定结果时一并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加内江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第一批次群号:744415424,第二批次群号:87873739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QQ群自动解散。

(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按规定要求完成网上申报、体检和网上确认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网上申报时如遇问题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获取申请人使用手册,获取途径: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四)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或网上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

1.内江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方式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体检注意事项

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20日

原文标题:内江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eijiang.gov.cn/jyj/zfxxgk/fdzdgknr/zkly/jszgrd/202503/04da1442f0e94e7988fb188febcffe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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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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