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3 17:42:46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150 名,报 备员额教师 3 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下午 5﹕ 00。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5 年 4 月 12 日(周六) 上午 9 ∶00 至下 午 2 ∶30。
现场报名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 南东路 736 号)。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技能测试时间:2025 年 4 月 13 日(周日) 上午 8 ∶30 开 始体育、美术岗位技能测试。美术技能测试特长展示项需自备工 具材料。具体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后通知。
2.笔试时间:2025 年 4 月 19 日(周六) 一天。具体时间和 地点现场报名后通知。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5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 师计划》 (附件 1, 以下简称《计划》)。
四、招聘对象范围
1.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要求研究生阶段或本科生阶段其中 一个学段为教育学类或师范类。
3.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下 列条件之一者:
(1)列入国家原“985 工程”“211 工程”大学毕业生,世 界一流建设大学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的“一流学科” 专业毕业生。
(2)6 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3.户籍要求:
(1)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 1 点、第 2 点的考生要求为 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户籍以 2025 年 4 月 12 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截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 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2)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 3 点的考生,户籍不限。
(3)面向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 毕业生岗位要求为海宁市户籍。
4.年龄要求:18~30 周岁 (1994 年 4 月 12 日至 2007 年 4 月 12 日期间出生)。
5.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语文教师岗 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2025 年应届毕业生, 报名时无需提供, 往届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学历要求: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岗位所需专业要求:《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5 年第二批公 开招聘教师计划》(详见附件 1)。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 件详见招聘计划“其他要求”栏。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前办理报到手续 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教师资格 证书和语文教师岗位需要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符合 “招聘对象范围”第 1 点、第 2 点的考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须一 并提供;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 3 点的考生如尚未取得,须在 聘用一年内(即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提供,否则予以解聘。
8.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经参加过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4 年 11 月、12 月赴高 校招聘新教师并签约、2024 年浙江省海宁市“英才聚潮城”引 进高层次人才完成拟聘用公示人员、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 位 2025 年 3 月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已入围体检的考生。
(2)截至 2025 年 4 月 12 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 2025 年 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 2025 年应届毕 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 人社发〔2014〕15 号),在近 2 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
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 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 11 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预 报 名 : 应 聘 人 员 在 4 月 12 日 现 场 报 名 前 登 录 https://zp.zjhnedu.cn/ ,在“考生在线报名”栏目填写基本 信息。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报名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网上预报 名人员也须凭下列材料现场报名,进行确认。报名信息以现场报 名确认信息为准。
(1)《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一份(正反 面打印在 A4 纸上);(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毕业证 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 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报考;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 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 料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2 日);(4)教师资格证(2025 年 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需提供,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 1 点、 第 2 点的考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符合“招聘对象范围”第
3 点的考生在聘用一年内(即2026 年 8 月 31 日前)提供);(5)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6)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见附件 3) (往届生如无法提供附件 3 证明的,可提供其他能证明本人学习 经历为师范类的材料)。 (7)委培生(定向培养)须出具委托 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 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 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 ∶3 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 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 3 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 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 1 ∶2 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 岗位本次招聘。
面向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 生岗位不受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限制。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 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 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试、考核。
体育、美术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技能测试、笔试和面 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他岗位的考试、考核项目采用笔试和面
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按 1 ∶6 比例确定笔试对象,如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不足 1 ∶6
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技能测试合格分为 60 分,成 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满分为 100 分。内容为: 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 教学理论两科,满分均为 100 分。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 教学理论成绩*30%计算笔试成绩。
体育、美术岗位根据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 按 1 ∶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按 1 ∶3 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 1 ∶3 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 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艺术特 长展示”,总分为 100 分,其中“试讲+提问”为 75 分,“艺术 特长展示”为 25 分。其他岗位面试内容为“试讲+提问”,“试 讲+提问”满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考察环节。
体育、美术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 30%+笔试成绩 30%+面试成 绩 40%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 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如面试成绩再相等,再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 ∶ 1 比例确定体 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
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 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拟 聘用单位,并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 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海宁市人才网公示 5 个工作 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 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 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 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 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 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新聘用的面向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 试点毕业生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 6 年。
七、其他事项
1.普通高校 2025 年应届浙江省外高校考生如参加现场面 试,可给予一定的交通补贴,标准为 800 元。
2.招聘过程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 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布,届时考生可网上查询。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
4. 咨 询 电 话 : 0573-87297325 , 0573-87226129 , 0573-87229920。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5.本公告未尽事宜, 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海 宁 市 人 民 政 府 门 户 网 站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平 台 :
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229494953/index.html
按信息类别浏览: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录用。 海宁市人才网:http://www.hnrcrs.com
1.海宁市教育系统 2025 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海 宁 市 教 育 局
2025 年 4 月 2 日
原文标题:海宁市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ning.gov.cn/art/2025/4/2/art_1688836_178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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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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