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15 15:40:17 [您的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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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百万英才汇南粤”——珠海市金湾区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珠海市金湾区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有关问题解答.wps
为贯彻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珠海设立考点公开招聘160名编制内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金湾区地处珠海市几何中心位置,毗邻港澳、衔接粤西,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水相隔、路桥相连,占据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港澳、辐射粤西承东启西的关键区位。金湾区是全国少有的同时拥有机场、港口、综合保税区等重要战略资源的行政区。金湾区作为珠海市“产业第一”主战场、工业主要聚集区,始终坚持实业为本、制造业当家,已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打印设备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以及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金湾特色现代产业集群。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下属中小学,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对象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A类应届毕业生80人,B类社会人员80人,总计160人。
A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为: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2.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在境内就读的2025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B类是指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具体为: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于报名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于报名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取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高级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珠海籍的退役军人,服役期满2年以上(含2年)且退出现役。同时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人员,可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执行。
(二)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2.考生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相应层次及岗位学科的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语文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A类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B类考生须符合岗位所需专业、教师资格、职称等要求方可报名。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交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所有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方可报名。考生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执行。报考A类岗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报考B类岗位社会人员可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以国内学历报考的考生,其所学专业已列入《岗位表》的,可以报考;所学专业虽已列入《参考目录》,但没有列入《岗位表》的,不得报考。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岗位表》上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本表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盖学校或学院公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5.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珠海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可不受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限制,但所学专业或专业方向须与招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确认—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网站(网址:https://bm.gd-pa.cn/dzsys/jwqjyj)进行报名,要求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须同时上传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将在珠海设置考点,线上系统报名。
2.报名时间
自2025年4月18日9:00起至2025年4月24日18:00时止。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清晰可辨的图片或PDF格式文件上传: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②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③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④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
⑥教师资格证书;
⑦教师职称证书;
⑧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⑧项。其中③,若考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⑥,若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国(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⑤⑥⑧项。其中③,若考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或其它相关证明。其中⑥,若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③⑥⑦⑧项。其中⑤,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⑤。其中⑧,如属于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及相关材料。
4.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项均提前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可参加笔试。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招聘系统进行笔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笔试。
(四)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且完成笔试确认考生。
2.笔试时间及地点: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笔试。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能力。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成绩,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复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5年珠海市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笔试成绩不参加排名(但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资格复审的名额。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本次将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资格复审。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对象须按报名材料要求提供复审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由区教育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心理测试
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复审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成绩。
(七)面试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面试时间及地点:本次将在珠海设置考点组织线下面试。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答辩”线下结构化形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板书能力、仪态仪表等教师个人综合素养。其中,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岗位的考生需增加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专业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70分,不合格的不予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
(1)体育、美术、特殊教育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确定体检人员与签约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或另行组织面试)。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十)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五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该聘期内聘用人员除符合《关于印发<珠海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珠人社〔2010〕142号)第三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外,其余情形均不得向用人单位申请调离金湾。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拟聘人员统一聘用至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及以上,试用期合格后,可参与学校竞聘至相应岗位。
(十二)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1.应聘人员放弃签约、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承诺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且不作任何补偿(因不可抗力无法开考导致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除外)。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6.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7.2025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8.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9.不服从组织调配的;10.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3977、0756-7263395(金湾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监督电话:0756-7262786(金湾区教育局)、0756-7263359(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专班
2025年4月14日
原文标题:“百万英才汇南粤”——珠海市金湾区2025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制内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wan.gov.cn/jinwan/zwgk/rsxx/gzzk/content/post_3786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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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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