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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广东东莞市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广州专场331名公告

2025-05-09 11:00:28   [您的教师考试网]

附件:

1.“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广州专场岗位表.xlsx

2.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2025年5月广州专场).xlsx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印发<东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53号)有关规定,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我局于2025年5月赴广州(华南师范大学等大学)设点面向全国优秀毕业生和博士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3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纳入国内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且2024年6月—2025年7月期间毕业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

(二)2024年6月—2025年5月毕业的国(境)外院校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含)以上的毕业生(非在职学历),并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和提供教育部认证结果;

(三)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

东莞在职在编教职员和已获得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引进)拟聘资格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其他要求

1.毕业时间要求。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

(1)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5年本科学士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国(境)外院校毕业生按本公告第一点第(二)款要求执行,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

(3)其余国内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其他等同应届毕业生情形。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毕业生身份报考。包括: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此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广州专场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的高校毕业生;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专业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报考人员的普通高校(含国境外院校)本科学士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具体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2025年5月广州专场)》,以下简称《岗位专业对照表》),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以及培养方向均不作为专业对应依据;

(2)报考人员普通高校录取特长生、特招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3)专业相近。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等,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4)其他专业相符情形。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以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表专业注明的专业方向为准)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上述专业没有注明方向的,报考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的语文、数学和英语教师岗位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各岗位的报考具体条件见《岗位表》。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其中《岗位表》要求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相符的,考生本科学士毕业专业和硕士研究生毕业专业均需同时符合《岗位专业对照表》的专业范围。未要求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相符的岗位,高层次学历学位可以报考要求低层次学历学位的岗位,例如:报考人员本科学士专业为数学,硕士研究生专业为物理,其可以报考本科学士数学岗位、本科学士物理岗位和研究生物理岗位,不能报考硕士研究生数学岗位。

2.岗位方向要求

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等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大学必修课程或大学期间取得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等符合方向要求,并于报考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人员应取得岗位对应及以上层次和相关专业教师资格,如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和相关专业教师资格,其中义务教育教师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和相关专业教师资格,如:高中教育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高中语文教师资格、中职语文教师资格证或大学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科学、综合实践教师岗位的考生取得《岗位专业对照表》中对应专业(相符和相近)的教师资格证,可视同符合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如考生报考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毕业专业为B07理学中B070201物理学,专业符合要求,考生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的物理教师资格证即符合报考初中综合实践教师岗位的资格证要求。

(2)符合以下3种情形之一的,报考时提交承诺书,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①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②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2025年本科学士师范毕业生;

③已通过岗位对应层次和相关专业的教师资格笔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人员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正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最后取得相应专业和层次教师资格证的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其他条件

(1)英语教师岗位。高中和中职英语教师岗位应具备专业八级及以上或雅思7.0分及以上或托福105分及以上;义务教育、初中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应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或雅思7.0分及以上或托福100分及以上。如《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2)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如《岗位表》中有更高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以《岗位表》为准。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考试确认—资格复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可现场报名)—笔试(本科岗位)—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试讲环节加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场招聘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和入职前后,考生认真填写报考信息,按岗位要求提交材料。考生因填报错误、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责任自负。

1.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网上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现场资格复审提供复印件)

(1)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其他相关毕业证明材料;

(3)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毕业成绩单;

(4)教师资格相关证明,符合放宽条件的需要提供承诺书,如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生证明等;

(5)公告或《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语文教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教师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雅思证书、托福证书等;

(6)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认证证书等),最迟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中外合作办学的2025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报考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

(7)报考人员还可提交个人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发表的文章、开设的公众号(或其他自媒体)和社会实践情况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为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纳入失信行为人名单,并通报报考人员就读院校或工作单位。

2.报名和考试确认

(1)网上报名:2025年5月12日—19日15:00,5月20日10:00前完成考生资格初审,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通过情况。

网上报名地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05

(2)考试确认。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全部考生均须于2025年5月12日—2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逾期不进行考试确认的,本科学士岗位视同放弃考试资格,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要重新进行现场报名。

3.宣讲时间和地点

中山大学:2025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地点:广州校区东校园行政中心B10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25年5月13日14:30—16:30,地点:大学城校区教学楼E102、E207;

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地点:大学城校区教学楼1栋101室;

广州大学:2025年5月14日14:30—16:30,地点:大学城校区文新楼113室。

(二)资格复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可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并已进行考试确认的考生需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才能进入考试(笔试、面试)环节,否则考试(笔试、面试)成绩无效。

资格复审现场增设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现场报名,考生携带纸质报名资料通过审核后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视同资格复审通过,无须再次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2025年5月23日9:30—15:00,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明德广场。

(三)本科岗位笔试

报考本科学士岗位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025年5月24日,考点计划安排在广州大学城或东莞市进行(根据报名人数等实际情况确定),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考生于2025年5月22日17:00起可打印准考证(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诚信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现场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学科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岗位专业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教材和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笔试时长为90分钟。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5倍比例入围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岗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5倍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环节,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成绩按40%计算入总成绩。笔试结束2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53号)的有关规定,报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的考生可采取直接面试,无需进行笔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形式为综合素质评价和试讲。本科岗位按比例入围面试考生,以及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诚信参加。

1.面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地点:一般安排在2025年5月24日—28日,地点在广州市大学城和附近酒店,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1)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方式一般为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情景教学测试等,达标分数线为80分,原则上在同岗位达标人员中按岗位数3倍从高分到低分进入试讲环节,不足3倍的全部达标人员进入试讲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入围试讲的依据。

(2)试讲。试讲考试形式为考生现场备课和现场片段教学,达标分数线为80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和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加试本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试讲成绩的50%,达标成绩为80分。

3.面试成绩。面试各环节成绩均为百分制,各环节达标成绩均为8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成绩当场公布,不达8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岗位)=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50%

面试成绩(其余岗位)=试讲成绩

(五)总成绩和确定体检人员

总成绩(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面试成绩

总成绩(本科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在达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顺序比较确定,均相同须进一步加试。

(六)体检

体检一般安排5月27—29日在广州市或东莞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按时参加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及聘用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函〔2020〕74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经申请并批准方可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应聘、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6.不符合资格报考我市公办教职员的其他情形。

考生咨询具体报考事宜,可通过岗位表中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教育局所有。

东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8日

原文标题:“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东莞市2025年5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广州专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edu.dg.gov.cn/jyzx/gsgg/content/post_4379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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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xi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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