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9 15:02:03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21号)和市教育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莆教[2009]人23号)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2010年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一)中学教师35名。莆田五中11名(由莆田五中制定方案并实施);莆田三中5名(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各1名);莆田十二中3名(物理、生物、篮球专业体育各1名);莆田十八中2名(历史、信息技术各1名);文献中学3名(语文2名、数学1名);南门学校2名(语文、数学各1名);西许中学2名(历史、音乐各1名);埔柳中学1名(音乐);东沙中学2名(美术、心理咨询各1名);西厝中学2名(英语、地理各1 名);柯朱中学1名(语文);青山中学1名(信息技术)。
(二)小学教师28名。华亭第一中心小学3名(五云小学音乐、宫利小学语文、宫利小学数学各1名);华亭第二中心小学4名(郊尾小学语文1名,长岭小学、郊溪小学数学各1名,濑溪小学英语1名);灵川中心小学8名(径里小学语文1名,山门小学数学1名,太湖小学、书峰小学、下尾小学英语各1名,柯朱小学、下尾小学、桂山小学信息技术各1名);东海中心小学7名(上图小学语文1名,坪洋小学数学1名,西黄小学、大埔小学英语各1名,西黄小学、东沙小学音乐各1人,东沙小学美术1名);常太中心6名(莒溪小学语文1名,东青小学、长基小学音乐各1名,长基小学美术1名,莒溪小学、东青小学信息技术各1名)。
(三)幼儿教师52名。城区32名:南门幼儿园6名;筱塘幼儿园4名;龙桥中心幼儿园3名;逸夫实验幼儿园6名;霞林中心小学4名(中心园、霞林小学、下黄小学、木兰小学各1名);财贸幼儿园1名;第一实小幼儿园3名;第二实小幼儿园2名;第一实验幼儿园3名。农村20名:华亭第一中心幼儿园2名(南湖小学、湖里小学各1名);华亭第二中心幼儿园2名(郊尾小学、长岭小学各1名);灵川中心小学8名(山门小学、径里小学、桂山小学、云庄小学、柯朱小学、书峰小学、太湖小学、榜头小学各1名);东海中心小学5名(上图小学、坪洋小学、蔡亭小学、东蔡小学、东沙幼儿园各1名);常太中心幼儿园3名(每年安排支教)。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思想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相关专业莆田市籍(指高校入学前户口)全日制毕业生,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允许和鼓励具有教师资格的代课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允许持有音乐、舞蹈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农村幼儿教师岗位;允许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初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因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报名时间与地点:2010年4月23日~5月6日(其中双休日及五一节放假3天不接受报名),地点设在城厢区教育局(每位参加公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2、笔试报名随带材料: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往届生提供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镇(街)计生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人事部门考核及审核意见材料。
3、笔试时间与地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5月29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5月29日下午3:00~5:00。笔试由市自考办统一组织,地点在市区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今后凡与教师招聘有关信息均在城厢教育信息网上发布,请各应聘对象上网查询。
4、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应用。笔试成绩由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的60%。
5、笔试组织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省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自考办《关于2010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教考务[201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6、奖励加分:“三支一扶”人员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7、报考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开展,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面试开考前三天向区教育局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办法由区教育局另行发布通知,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事、监察全程指导、监督。
3、计分办法:分值100分,每学科评委由市内本学科骨干教师7人组成,评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入围
考生入围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比例折算相加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综合成绩为入围依据,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中小学个别学科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数的,按实际招聘数确定入围对象,但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5分;幼儿教师按实际招聘数确定入围对象,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体检
1、体检地点:市内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体检对象:经考核入围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实行。
(五)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公示选聘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各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择学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因考核、体检、聘用环节出现被淘汰或弃权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附件:
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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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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