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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贵州省金沙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2010-07-15 10:04:02   [您的教师考试网]

    贵州省金沙县201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基础教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缓解高中学校新增学生后教师不 足及学科结构矛盾的实际困难,促进我县高中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 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高中教师57名。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小计
语文
数学
政治
英语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计算机
体育
 
57
10
7
2
6
7
7
4
6
5
1
2
金沙一中
19
3
2
 
2
2
2
1
3
2
1
1
金沙二中
20
3
3
1
2
3
2
1
2
2
 
1
逸夫中学
14
2
2
1
2
2
2
1
1
1
 
 
城关中学
4
2
 
 
 
 
1
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未就业的应往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2、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县内在职高中教 师除外)。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 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9月1日以前出生),40周 岁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身体条 件符合有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原单位服务年限(以签订协议时间为 准)未满的县内中小学在职教师;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服务期限末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 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不称职(不合格)、基 本称职(基本合格)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 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法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按4舍5入保留小数2位计算成绩。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0年7月10日至2010年7月25日

    召开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会议,对公开招考聘用工作进行通报和动员部署,并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和其他方式发 布招考聘用公告等。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8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报考职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某 一学科。某一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 例的,按1:3的比例调整招聘计划。

    (2)报考所需证件及费用:

    ①报考人员持毕业证(2010届 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 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④高级中学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 工程”选聘生须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团县(市)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报名,符合加分条件的提供加分依据材料,并填写加分确认表,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加分。

    ⑥已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 政策证明材料。

    每个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报名登记表》务必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同时交近期白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 和100元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准的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收取,。

    (三)资格审查

    招考办公室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将情况汇总后 提交招考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和核准。

    (四)加分政策

    本次招考聘用中对符合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对毕节地区“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享受 加分政策的通知》(毕署人通[2008]149号)“凡参加毕节地区‘西部计 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 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服 务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在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幅度为: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三年 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的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进行加分(加分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 折算前进行,计算公式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职 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成绩×40% + 加 分分值 = 笔试成绩)。

    (五)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及以上大 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级 及以上“三支一扶”项目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

    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提供服务地所 在县级及以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引导工作办公室出具的书面证明。

    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院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及年限和在县级以下单位服务时间的年度考核情况。经审 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专业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专业知识考试成 绩占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成绩占40%(按4舍5入保留小数3位计算笔试考试成绩),加享受加分规定的分值为笔试成绩。

    计算公示:笔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考试成绩×40%+享受 加分分值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0年8月16日 - 17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报名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8日。

    上午  8:30 — 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下午14:30 — 16:30  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方能进 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确定每学科面试人员的必备条件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60分 以上,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某学科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调 整该学科招考计划,再按1:3比例确定该学 科招聘职位的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以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试教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学科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学科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 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该学科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人 发[2004]1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组成考察组对对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 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学科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工作岗位。若 出现分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属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属在职职工的,按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 系。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 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 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公开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司  晋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曾益刚  副 县长

    成  员: 秦世庆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治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开伟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代玉金  县 教育局党组书记

    骆国江  县 教育局局长

    朱文光  县编委办主任

    张铣原  县财政局局长

    余守军  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赵  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才忠  县 纪委执法室主任

    杨帮华  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组长

    唐晓宇  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守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远琴、牟世友、代 信榜为工作人员,负责招考聘用的具体工作。

    十一、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7252760 (县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7221487 (县纪 委办执法室)

    金沙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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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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