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19 14:09:44 [您的教师考试网]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学院简介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3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在原汕头教育学院(含汕头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商业供销学校、汕头机电学校和汕头市教师进修学校等五所院校的基础上合并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人数:10人;
(二)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
1.英语教师1人,负责本院中专英语教育专业的教学工作,要求师范大学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有普通高校或高职院校英语教学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生化实验室人员1人,男性,负责本院中专生化实验室工作,要求大学全日制生物工程或化学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大学英语六级。年龄不超过26周岁。
3.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2人,负责本院全日制大专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有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4.财会人员1人,女性,负责本院对外业务财务工作,要求全日制大学财务管理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大学英语六级,具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有高校财务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高校人才网,gaoxiaojob
5.实习实训指导教师1人,负责本院机电工程系相关专业的实验实训指导工作,要求211工程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以上毕业,有高校教学及实习实训指导教学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28周岁。
6.图书管理专业技术人员1人,负责本院图书馆相关部门的专业领导工作,要求大学专科以上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0年以上高校图书管理工作经历。
7.审计专业人员1人,负责本院审计室的相关审计业务工作,要求211工程大学全日制会计或审计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中共党员,大学英语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26周岁。
8.校刊编辑1人,负责校刊编辑工作。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专职从事编辑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0周岁。
9.学前教育系教务人员1人,负责本院学前教育系教务科教务员工作,要求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学或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以上毕业。年龄不超过26周岁。
(三)其他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原教育学院)实验楼二楼206室。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8日至7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以选择发送电子邮件(有关证书自己扫描)或者亲自送上简历的方式向应聘部门提交应聘材料。
3.报名须提供材料
(1)《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表、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
(3)专业技术业绩证明。包括个人著作与论文、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地点为汕头市金平区金园路23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原教育学院)实验楼二楼206室,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式
(一)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参加招聘的人数比例不超过1:5的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参加招聘的人数比例超过1:5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笔试加面试组织考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汕头人才网www.strc.com.cn”、“汕头人事网www.strs.gov.cn”及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人才网”、“汕头人事网”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考试组织单位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举止仪表等。以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根据进入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二)笔试和面试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五、聘用及待遇
(一)以综合成绩高低为序,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人选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市、区(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二)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三)公示期间,学院人事处、监察室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期满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或不服从分配的,是否进行递补,由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确定。
(六)如招聘的某一岗位无合格人员报名或经考试考核无合格者,这一岗位此次不聘用人员。
六、有关要求
要严格招考纪律,在招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的精神,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园区金园路(原汕头教育学院)23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金园校区(原教育学院)实验楼二楼206室。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电话:0754-83582509、83582252(院本部)88630403(金园校区)
监督电话:0754-83582512(纪委办监察室)
0754-88179804(市人社局人才科)
E-mail:szyrsc2006@126.com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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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热门标签: 2010 汕头 职业 技术 学院 年 招聘 专业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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