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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2010-08-10 09:03:47   [您的教师考试网]

    2010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公告

    现就2010年江阴市公办幼儿园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岗位: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教学岗位,澄江街道公办幼儿园教学岗位。

    招聘计划:以镇(街道)为单位发布。具体招聘计划另发。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江阴户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为江阴籍的。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学历、年龄条件: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对2004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工作且到2010年6月仍在岗的代课人员,学历条件放宽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男54周岁以下(1956年7月1日后出生)、女49周岁以下(1961年7月1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1、报名办法:(1)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符合条件的原代课人员在8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拟报考岗位所在镇(街道)教办报名;第二阶段: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在8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到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在江阴市教师进修学校内,江阴市环城东路18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一经镇(街道)确认,不得更改。对重复报名、多岗位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可从网上下载);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认定机关所在地和申领教师资格时本人工作单位、户籍、就读高校所在地无一相同的,报名时不予认可);

    (4)户籍证明材料(提供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证明);

    (5)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

    (6)在本市公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证明[格式见附件2、需任教学校及相关镇(街道)同时盖章确认,免笔试者应主动提供];

    (7)本人所获得的最高教育教学荣誉证书(免笔试者应主动提供);

    (8)近期一寸证件照3张。

    上述有关证书、证件等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

    4、报名费: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最低生活的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减免报名费

    四、招聘方式与程序

    招聘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幼教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幼教教育教学能力等。笔试题型为判断题(10%)、选择题(20%)、案例分析(30%)、教学设计(40%)。笔试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

    下列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1)经镇(街道)审核,在本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工作累计满6学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到2010年6月在岗的代课人员仍报考代课学校所在镇(街道)岗位的;(2)获得江阴市教育教学新秀、能手、学科带头人,师德标兵、三爱模范教师、师德高尚好园丁,由市政府或教育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综合荣誉称号的。

    2、面试。

    面试按各镇(街道)岗位分组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镇(街道)岗位数1:1.2的比例(进一法取整)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镇(街道)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分,则对同分人员进行加试后根据加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准考证。

    (二)体检。体检由市统一组织,相关规定另行通知。体检有关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各镇(街道)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三)公示。各镇(街道)拟聘人员名单由市统一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后无异议人员,由用工单位按规定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编外用工人员待遇与管理

    1、编外用工人员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由各镇(街道)根据本镇(街道)实际,兼顾全市同类人员待遇大致相当,确定具体标准。

    2、编外用工具体工作岗位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订,合同的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告、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教育网上(www.jyjy.net.cn)公布,请考生登陆江阴教育网查询,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本次考试所定考试内容、题型仅供参考。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用工人员由市人保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

    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861255(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86860222(市监察局)、86860425(市人保局)、86861243(市教育局纪委)

    附件1

    附件2

    江阴市教育局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监察局

    201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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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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