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4 16:29:56 [您的教师考试网]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将从8月份开始到今年11月30日前结束。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包括未认定教师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正式教师;已取得某一种教师资格拟再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以申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并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要求的等级;应修学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相对应层次的师范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并考试合格。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在省教育厅指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师范教育类学校补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
普通话测试报名时间:8月24日~28日。补修教育学和心理学报名时间:8月24日~28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凌晨~10月23日凌晨。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8日~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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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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