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4 15:00:36 [您的教师考试网]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0〕471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12号)要求,根据我省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的总体情况,现将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2010年11月8日至12日。各高校报送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不按规定时间逾期报送材料的,不予受理。
2、材料受理地点:河南龙门大酒店(郑州市花园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电视台北隔壁,总台电话:0371—66770062,66770063)。
二、报送材料种类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由各高校统一提交。
(一)院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院校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正式文件)及公示报告各一份。
2、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及Excel格式电子数据(格式见附件2)。
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电子信息数据。
(二)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聘任专任教学人员与学校签订的聘任协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各类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交省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
个人的申报材料应准确、清晰;单位上报的材料应当按照“免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和“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排放规范、有序。(材料整理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材料录入整理要求
今年教育部对“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 “单机版辅助软件”进行了修订,各高校必须重新下载安装(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参数文件及使用手册),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上报时选择“导出单机版合并文件”)。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别录入,并在“专业类别”栏目内注明情况:
1、“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2、“非师范专业毕业”、“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各单位须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凡正式提交的材料中,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一律退回。
2、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60元。
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教师资格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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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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