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3 22:35:53 [您的教师考试网]
吴中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拟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收取自荐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1.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非吴中区籍的在职公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具有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
二、有关要求
1.毕业生自荐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1年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或由所在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⑥在校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证书等、⑦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除照片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
2.在职教师自荐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幼儿教师资格证书、⑤职称证书、⑥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荣誉表彰和竞赛获奖证书等、⑦个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除照片外,其余均提供复印件)
3.凡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1年3月25日前(以邮戳为准)将自荐材料寄往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人事科(材料恕不退还)。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文曲路303号;邮政编码:215128。
4.咨询电话:0512-6528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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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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