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1 09:12:35 [您的教师考试网]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2011年招聘97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63号)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2011年城厢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数
(一)中学教师16名。莆田五中1名(通用技术)、莆田三中4名(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各1名);莆田十八中2名(美术、信息技术各1名);文献中学1名(美术);南门学校2名(语文、生物各1名);西许中学2名(英语、物理各1名);东沙中学1名(政治);西厝中学1名(物理);柯朱中学1名(地理);青山中学1名(生物)。
(二)小学教师34名。凤凰山街道中心小学2名(英语、心理健康各1名);逸夫实小1名(信息技术);第一实小2名(语文、心理健康各1名);龙桥中心1名(心理健康);华亭第一中心小学4名(湖里小学语文、涧口小学语文、五云小学数学、柳园小学英语各1人);华亭第二中心小学5名(兴沙小学语文、郊尾小学数学、后枫小学信息技术、长岭小学英语、郊溪小学英语各1名);灵川中心小学7名(径里小学语文、硋灶小学语文、山门小学语文、径里小学数学、桂山小学数学、榜头小学数学、硋灶小学英语1名);东海中心小学8名(东蔡小学语文、上图小学语文、东海小学数学、东蔡小学英语、上图小学英语、大埔小学音乐、蔡亭小学美术、东朱小学体育各1名);常太中心4名(下莒小学语文、莒溪小学数学、党坑小学音乐、莒溪小学美术各1名)。
(三)幼儿教师47名。城区24名:南门幼儿园6名;筱塘幼儿园1名;龙桥中心幼儿园2名;逸夫实验幼儿园4名;霞林中心幼儿园3名(霞林小学2名、下黄小学1名);第一实小幼儿园3名;第一实验幼儿园1名;第二实验幼儿园3名;财贸幼儿园1名。农村23名:华亭第一中心幼儿园4名(中心园2名,五云、宫利小学各1名);华亭第二中心幼儿园4名(中心园2名,濑溪、后角小学各1名);灵川中心幼儿园6名(中心园3名,下尾幼儿园、太湖小学、桂山小学各1名);东海中心幼儿园6名(中心园2名,蔡亭、东海、大埔、西厝小学各1名);常太中心幼儿园3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思想政治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中小学教师为相关专业莆田市籍(指高校入学前户口)全日制毕业生,幼儿教师户籍不限;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中教师须取得相应教学岗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允许持有音乐、舞蹈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农村幼儿教师岗位。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因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中小学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0日~4月20日(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由省自考办通知)。每位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2、幼儿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城厢区教育局。报名随带材料: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所在地镇(街)计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1、中小学笔试时间与地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考试时间:5月14日下午3:00~5:00。笔试由市自考办统一组织,地点在市、区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2、中小学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应用。笔试成绩由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计算,其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的60%。
3、中小学笔试组织方式: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省教育厅、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
4、幼儿考试内容:根据闽教人〔2011〕13号文件“2011年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暂由各县区自行组织,不纳入全省统一笔试”精神,幼儿考试由区教育局组织,考试内容为撰写幼儿教案(笔试)及“弹、唱、跳、说、画”五项技能。
5、奖励加分:“三支一扶”计划等人员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为一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笔试总分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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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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