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1 09:27:19 [您的教师考试网]
长乐市中小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考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等文件及我市今年中小学招考毕业生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11年长乐市中小学招考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学科和人数
(一)招考对象:
1、本省生源尚未就业的近三年来(2009—2011年,下同)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学位的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系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考学科对口。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待就业报到证。
2、长乐市生源尚未就业的近三年来普通全日制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幼教学科兼招考本省生源的2011届大专及以上幼教专业毕业生。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待就业报到证。
3、在我市公办学校“三支一扶”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同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现在我市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代课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截止2011年2月及之前户口已落在我市;报考幼儿园招考学科的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招考学科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招考学科的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对口;至报名截止日期在我市中小学连续代课满两年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代课人员应经代课学校同意报考,工作表现考核合格。
(二)招考的学科、人数:
计划招考本、专科毕业生和研究生139名,其中:中学招考26名,小学招考89名,幼儿园招考24名。招考的具体学科及人数见附件一《2011年招考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计划表》,招考计划优先依次用于招考长乐市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指省教育厅等部门闽教人[2010]12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对象)与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不含分校及办学点)的非免费师范本科生。
二、招考办法
(一)免费师范生招考办法:这类毕业生与用人学校采取双向选择办法予以录用,于4月12日前到我局报名,逾期按其他毕业生招考。
(二)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非免费师范本科生招考办法:这两类毕业生只进行面试考核,由用人学校组织面试考核。报考毕业生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的(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面试考核成绩双向选择,由我局和用人学校与其先签订就业协议,正式录用前再进行组织考核、体检。
1、报名时间:4月6日至12日(双休日不受理),逾期按其他毕业生招考。
2、报名地点:长乐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方式:毕业生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每位毕业生报名时,最多可报2所学校,但只能报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一门学科。若考生报考的学校面试考核时间重复,可自行选择参加一所学校面试考核。
4、报名材料:见附件四。
5、面试考核及签订就业协议时间:具体时间在4月16日前公布在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ljy.cn/),届时不再通知每位考生。
(三)其他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含支教毕业生、代课人员,下同)招考办法:
1、报名:毕业生按公布的招考岗位学科填报志愿,每位毕业生只能填报中学或小学或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志愿。
(1)报名时间:4月10日至2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毕业生可登陆福建自考网(网址:www.fjzk.com.cn)。机械制造和幼教学科考生到我局人事科现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见附件四)。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满分100分)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支教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另加5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考岗位学科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生应提供报考材料(见附件四)。
中小学招考的学科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职专招考的机械制造和幼儿园招考的幼教学科由我局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的笔试内容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各报考者考试科目见附件三。报考职专的机械制造学科考生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面试内容:报考中小学、幼儿园的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报考中学教师的面试教材为我市本学年高中起始年段相应学科的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面试教材为我市本学年小学四年级相应学科教材;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面试教材为幼儿园中班教师用书《领域活动指导》(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出版);报考职专机械制造教师的面试内容按试题作答。
(3)考试时间:中小学招考的学科笔试时间定于5月14日,职专招考的机械制造和幼儿园招考的幼教学科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组织考核和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应达60分),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组织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分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中教师素质项目分数高分确定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还应达70分方可确定为组织考核人选。考核办法:由我局通过查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档案、报考相关证件等,考核毕业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最终审核等。考核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空额从考试成绩达60分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我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 [2010]43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空额从考试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确定拟录用对象:考核、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在长乐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三、安排办法
1、免费师范生安排办法:这类毕业生与用人学校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合格的,予以直接录用,可安排中小学。
2、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非免费师范本科生安排办法: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按就业协议予以安排,可安排中小学。
3、“三支一扶”支教毕业生安排办法:根据福建省委办公厅闽委办[2006]73号文件精神,支教毕业生参加统一招考,笔试分数按有关规定另加5分,录用后按其他毕业生安排办法予以安排。
4、其他毕业生安排办法:除本科的机械制造、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毕业生能安排长乐职专外,其它学科的本科毕业生安排农村学校,大专毕业生安排农村小学、幼儿园。录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招考岗位(见附件二)。
四、其它有关规定
1、支教毕业生须提供经福州市公务员局确认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否则,不予录用。
2、本招考公告未尽事项,请咨询我局人事科(0591-28923771、28937379)。
附件:一、2011年招考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计划表。
二、2011年招考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岗位表。
三、本专科毕业生招考“专业知识”笔试科目表。
四、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附件:
2011年招聘师范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计划表和岗位表.xls
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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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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