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1 10:33:2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文件精神,根据我区编制使用和教师需求等实际情况,特提出我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名额
(一)中学
学 科 |
数 学 |
地 理 |
历 史 |
生 物 |
音 乐 |
体 育 |
学科 合计 |
名额 |
2 |
1 |
1 |
1 |
1 |
2 |
8 |
(二)小学
学 科 |
语 文 |
数学(特殊教育专业) |
科 学 |
体 育 |
学科 合计 |
名额 |
2 |
1 |
1 |
1 |
5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并持有就业报到证。
1. 应聘中学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09年以来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2009年以来应往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应聘小学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2009年以来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3.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中学物理、生物、化学专业可报考小学科学),计算机等级(全国或省级计算机考试)一级以上。
三、招聘程序与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按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文件精神,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参加报名竞聘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单列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包括:试讲、综合素质面试二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40分、综合素质面试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将在梅列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加分
梅列区本地生源报考者(指高考当年户籍在梅列区)笔试总成绩加6分(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面试成绩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5月30日前将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寄达(或送达)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面试时再出具有效证明的原件。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
1.同一招聘岗位只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对象时,招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2.同一招聘岗位只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对象时,招聘成绩只按面试百分制成绩计算。
3.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竞聘时,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单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共同进入面试,招聘成绩统一按面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计算,成绩并列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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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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