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10:10:10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事局《转发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办<关于做好全省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南教人〔2010〕1号)和区政府《关于研究近期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2010〕25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1年延平区幼儿园共招聘幼儿教师20名(含招聘1998年及以前在延平区学校代课的延平区籍幼儿代课人员3名,若该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的岗位用于招聘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11年南平市延平区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师范类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 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但中专学历必须是师范类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3. 专业对口。
4.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5. 不招聘在编教师。
(二)1998年及以前在延平区学校代课的延平区籍幼儿代课人员
1. 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6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放宽为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毕业,但中专学历必须是师范类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3. 专业对口。
4.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5. 不招聘在编教师。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笔试事项
(一)报名办法
1. 统一通过“福建自考网( www.fjzk.com.cn)”报名。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4月10日0 :00—4月20日24 :00。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补报。每位应聘者在延平区范围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将派专人负责应聘者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
2. 1998年及以前在延平区学校代课的延平区籍代课人员,在报名前需持原所在代课学校证明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方可按上述要求上网报名。
(二)笔试科目
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的《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5月14日上午全省统一举行。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必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四)笔试地点
南平市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
(六)笔试成绩查询
2011年5月30日前通过“福建自考网(www.fjzk.com.cn)”向应聘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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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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