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11:31:47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晋江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晋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晋委办[2005]31号)和市委编委会批准实施的《晋江市2011年新教师招聘意见》精 ,结合我市学校实际教学需要,现将2011年公开招聘公办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
(一)面向晋江市师范类毕业生进行公开招聘
1、招聘岗位及职数
共280人,具体岗位及招聘职数如下:
学科 | 合计 | 小学 语文 | 小学 数学 | 小学 英语 | 小学 体育 | 小学 音乐 | 小学 美术 | 小学 信息技术 | 小学 心理健康 | 学前 教育 | 特殊教育 |
招聘 职数 | 280 | 64 | 70 | 35 | 15 | 12 | 10 | 5 | 3 | 65 | 1 |
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职数时,笔试应在60分(合格)及以上才有资格进入面试。
2、招聘对象
晋江市师范类毕业生,指的是下列情况之一者:
⑴高考前,户口和学籍在晋江的。
⑵高考前,户口在晋江(如属晋江市外迁入,必须为原始户口在晋江),学籍不在晋江。
⑶高考前,学籍在晋江,且父母双方有一方为晋江户口、并在晋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干部职工。
⑷参加晋江中考,户口和学籍在晋江的五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3、招聘条件
⑴国家任务招收的,专业对口,同时允许中学方向的毕业生根据个人意愿报考小学相应岗位(人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等文科方向可报考小学语文,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科学教育等理科方向可报考小学数学,教育学类可报考小学心理健康)。
⑵具备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8月20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⑶身体健康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
1、招聘岗位及职数
共3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分布如下:
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不接受晋江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对招聘人数进行缩减,直至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时,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招聘对象
⑴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符合报考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的晋江市非师范类毕业生。该类对象限对口填报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4个岗位。
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20%的晋江市外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含中学方向)。该类对象限对口填报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4个岗位。
⑶学历大专或以上,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县级或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区级或以上骨干教师。
⑷学历大专或以上,户籍在晋江或配偶在晋江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指在职在编干部职工)的在职公办教师。
⑸经晋江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任教1年及以上至今一直在册的晋江市聘用合同管理教师(含过渡期合同教师,下同),师范类要求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非师范类要求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⑹非国家任务招收的(聘用后身份为聘用合同工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07年6月30日之前至今,一直在晋江市教育系统任教的晋江籍(以户口薄籍贯栏记载为据)的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年龄在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任教期间个人荣获镇级及以上表彰或指导学生获镇级及以上表彰且教委办的教学评价为优秀等级的。
3、招聘条件
⑴国家任务招收的(2007年6月30日之前至今,一直在晋江市教育系统任教的晋江籍的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除外)。
⑵专业对口(具体岗位可报专业见附件2。1999年9月1日至今一直在我市教育系统任教的,且2007年以来一直聘为合同管理教师的晋江籍优秀聘用合同管理教师的第二学历为教育专业类的可以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
⑶在职公办教师、师范类毕业生、聘用合同管理教师都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8月份就业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具备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试用期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⑷身体健康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⑸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任教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或以上级别的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⑹其他专业条件。报考小学语文的要求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报考小学英语的毕业生应具备英语专业四级、公共英语三级或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及以上水平;报考小学体育的毕业生应具备田径、篮球、排球、足球、武术、体操等二级运动员或二级裁判员及以上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面向社会招聘职业教育专业教师
1、招聘岗位及职数
共20名,主要类别及职数分布如下(具体专业见附件3):
会计类1人,服装类1人,鞋类3人,动漫类1人,艺术设计类1人,经济贸易类1人,物流管理类2人,市场营销类1人,汽车维修类3人,机械类1人,模特与礼仪1人,电气类2人,烹饪类1人,工商管理类1人。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对招聘人数进行缩减,直至达到3:1;无法调整到3:1时,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招聘对象
⑴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⑵本科或以上学历(第一学历要求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公办教师。
3、招聘条件
⑴国家任务招收的,毕业专业与招聘专业一致(具体名称见附件3。鞋类、艺术设计类、汽车维修类允许相近专业考生报考,但所学课程必须至少有四门为报考岗位专业课)
⑵在职公办教师、师范类毕业生都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尚未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聘用后应在8月份就业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必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具备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相关条件(普通话等级达标,教育学、心理学结业),否则解除试用期合同,档案转至人才中介机构。
⑶身体健康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⑷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任教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和在职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区或以上级别的骨干教师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办法
1、笔试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补充中小学新任教师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其中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类由于全省统一笔试没有设置相关专业,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其笔试成绩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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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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