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7 16:06:56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学科及人数
2011年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3名。具体岗位见下表:
学 段 |
小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思想政治 |
音乐 |
美术 |
劳技(机械类) |
小学、初中 |
10 |
1 |
1 |
4 |
|
2 |
2 |
|
市二中、市外校 |
2 |
|
|
|
1 |
|
|
1 |
市职高 |
1 |
|
|
|
|
|
|
1 |
小 计 |
13 |
1 |
1 |
4 |
1 |
2 |
2 |
2 |
二、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应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省属支教生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人员。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除2011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及劳技类报考人员外,其余报考人员应具备符合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4、除劳技类报考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容貌端庄,形象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检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考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符合上述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自愿报名的考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上午8:00至21日下午5:30(有效工作日)。
3、报名地点: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4、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报考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相应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市外支教生须提供当地“三支一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免冠同底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
5、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市监察局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报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对合格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以宜都市教育局网上公告为准。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笔试、面试各按50%折算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为主,主要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对省属部分支教生实行加分政策,即2009年及以前参加支教且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籍支教生,笔试成绩总分增加5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人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3日内通过宜都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以试讲为主,采取限时封闭式备课、现场试讲和考官提问相结合等方式进行。面试按抽签顺序,未按时参加者作自动弃权处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一并在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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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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