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9 09:52:37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新课程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1年我县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学历与能力并重、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4.坚持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类别、名额及范围对象
1.招聘类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2.招聘名额:计划招聘37名三明地区籍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具体职位见附件1。
3.范围对象:
⑴应聘高中岗位:2007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⑵报考沙县一中、金沙中学的应聘毕业生应是: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漳州师院、集美大学、三明学院和“211”工程师范大学的毕业生。
⑶应聘初中岗位:2009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⑷应聘小学、幼儿园岗位:2009年以来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对应,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㈠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
⑴高中、初中、小学岗位:采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的方式。
⑵幼儿园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送沙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同时交近期一寸免冠相片2张,填写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80元。
3.报名地点:
⑴高中、初中、小学: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址:http://www.fjzk.com.cn)。
⑵幼儿园:沙县教育局人事股。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单位、1个专业报考。
㈡高中、初中、小学岗位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⑴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定于5月14日,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40%与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60%之和计算。
⑶5月30日前,省自考办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⑷参加沙县新任教师招聘笔试的沙县籍考生笔试总成绩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省自考办公布笔试成绩后,于2011年6月5日前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有效证明,逾期提供无效。
2.面试
专业科目面试采取写教案、说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编写教案占30%,说课占50%,回答专家提问占2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㈢幼儿园岗位考试办法
幼儿园岗位的笔试、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及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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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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