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0 20:53:25 [您的教师考试网]
贵州省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是2008年经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批准,在原贵州省织金师范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以培养幼儿师资为主体的师范类中等专业学校,也是贵州省目前两所幼儿师范学校中的一所。学校座落在美丽的织金山城,交通便捷,通往贵阳、安顺、毕节的快速铁路及高速公路正在修建中。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15人,其中专任教师96人,教师中本科学历88人,高级讲师40人,研究生班结业29人,有来自贵州省毕节地区九县(市、区)的学生3225人。学校坚持以“科学管理、探索创新、适度超前、和谐发展”为办学理念,精心管理,诚信教育、服务学生。全力打造幼儿师范精品学校,使每一位学生都能获得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幼儿教师。为进一步扩大我校办学规模,切实推进毕节试验区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解决我校专业教师严重不足的困难,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复,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9名,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暑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此次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拟定本方案。
招聘原则和招聘程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教师9名:舞蹈4人,音乐2人,美术2人,语文1人(详见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2011年招聘教师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中学教师资格证的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品质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
3、未就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黔教人发[2004]10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1年6月底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2、违法、违纪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处理、被辞退的人员及其他各种原因被解除聘用关系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由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分别在毕节教育信息网、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校园网、织金论坛等处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从2011年4月2日开始。咨询电话:0857-7623729,0857-7627524,0857-8233391,0857-8222391
(二)报名时间
2011年4月11日到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报名请先预约)
(三)报名地点
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政教科(贵州省织金县金南路124号),联系电话:08577627524
联系人:朱老师(13984573118)、孙老师(13908574586)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原则上考生必须本人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并承诺对自已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名考务费100元。
(五)报名须提供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的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照5张。
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原工作单位有县(市、区)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发给准考证,加盖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钢印。
(七)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了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的招考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年4月30日
2、地点:毕节地区幼儿师范学校政教科(贵州省织金县金南路124号),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五、笔试(100分,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本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其中专业知识占85%,综合知识占15%。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六、面试(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语文专业考生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音乐、舞蹈、美术专业考生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招聘职位数,以各专业职位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少于1:3人数的,全部进入面试。同一专业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以试用和聘用。
2、试教内容:现行幼儿师范相应学科教材。
3、试教方式:现场作课
4、时间安排:备课30分钟,授课25分钟;说课5分钟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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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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