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3 08:47:11 [您的教师考试网]
2011年攸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56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攸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攸办发[2007]5号的文件精神,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组织严密,程序规范,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2011年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攸县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能斌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熊炜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保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人事局局长王亮旭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组织、人事、编办、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办公室负责草拟招聘方案、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组考、体检、考核等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 招聘岗位与计划
2011年县教育局(招聘56名)、卫生局、财政局等22个部门所属的二级事业机构共招聘126名工作人员,其中:人才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且获硕士学位的11人;定向招聘8人(转业士官4人、城镇退伍兵2人、大学生村官2人)。招聘岗位性质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综合设置职位进行考试和考核。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22日至1993年3月22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报名时间,统一笔试时间。
五、考试工作的组织
考务工作由人事局牵头组织协调,监察部门全过程参与监察,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考务工作人员从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
(一)命题
笔试、面试试题的命题、保密等工作由县人事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一人共同负责。监察部门派人全程监督。命题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或专业人士负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由县人事局组织,人员从人事、组织、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同时,邀请人大常委、政协常委各1人参加考务工作加强监督。考前对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职责、纪律等相关业务培训。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三)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由人事局负责组织,人员从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面试评委7人组成,全部外请,由县人事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派1人负责聘请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监督。
六、招聘的程序
(一)制订招聘方案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拟定招聘方案,由县人事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人事部6号令)进行审核,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方案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县电视台、县公众信息网及县人事人才网站发布。同时,招聘实施方案在县人事局及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醒目处张贴。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天,报名、笔试时间以信息发布为准。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人事局牵头组织,人员从县组织、监察、人事、编办、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抽调。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报名对象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条件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范围及资格条件由人事局负责按政策解释。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20日。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县人事局人才市场报名(二楼)。报名考务费100元。
2、资格审查和开考比例。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竞聘对象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聘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剂到其它职位。
(四)笔试
1、准考证的领取。准考证统一由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制发。考生于4月27-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领取。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位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卫生“三基”)和所竞聘职位的专业知识。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职位笔试的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专业知识。其他职位的笔试内容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成绩合成比例。所有职位笔试总分均为100分。卫生、教育职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知识占7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其他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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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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