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1 09:41:54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合肥市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实施意见》和有关规定,包河区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包河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3)具有特殊技能的紧缺急需人才,个人专项成果受到省级以上教育专业机构表彰或认定的。
其中,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60人。其中,必须经过笔试、面试的人员报考岗位参见《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一)》;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岗位参见《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二)》。(详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通知书》。
符合报考条件第5条人员,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直接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领取《包河区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通知书》。若报考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者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4月29日8:00至5月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的第二天至5月8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11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5月12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23日至5月27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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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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