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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朗镇小学2011年招聘12名公办教师公告

2011-05-23 09:14:03   [您的教师考试网]

2011年大朗镇小学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根据《东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东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精神,为适应我镇公办小学教育发展,保证我镇2011年秋季入学教师需求,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经东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局批准,大朗镇2011年公开招聘小学专任教师12名,具体岗位要求如下表:

招聘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
对象
   
能力要求
备注
年龄
学历
学位
专业
 
 
小学
语文教师
3
毕业生或
社会人员
40岁及以下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及以上
语文教育                                   汉语言文学
小学教育(语文)
普通话测试成绩二乙以上
 
小学
数学教师
2
毕业生或
社会人员
40岁及以下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及以上
数学教育
小学教育(数学)
 
 
小学
英语教师
3
毕业生或
社会人员
40岁及以下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及以上
英语教育
小学教育(英语)
 
 
小学
体育教师
1
毕业生或
社会人员
40岁及以下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及以上
体育教育
小学教育(体育)
有篮球教学专长
 
小学
心理学教师
1
毕业生或
社会人员
40岁及以下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及以上
心理学
 
 
小学
音乐教师
1
毕业生或
社会人员
40岁及以下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及以上
音乐教育
(民乐专业)
普通话测试成绩二乙以上
 
小学
音乐教师
1
毕业生或
社会人员
40岁及以下
本科及
以上
学士及以上
音乐教育
(舞蹈专业)
普通话测试成绩二乙以上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在大朗镇政府公众网教育频度招生信息栏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招聘对象分为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国家政策仍保留毕业生分配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毕业生外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办学校在职人员。

(3)毕业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或者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类别认定需要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成绩(研究生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上述两类人员如获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任资格)。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育系列高级职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非教学人员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除紧缺岗位(仅指心理学、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外,小学教师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

应聘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初级中学除紧缺岗位(仅指心理学、音乐、美术、科学、综合实践)外,其他岗位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东莞户籍人员。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聘对象可适当放宽户籍限制。应聘非教学人员岗位的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或以上,具有东莞户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学历学位适当放宽:

●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近五年获地级市以上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近五年被评为地级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获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所有非东莞户籍的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第四条适合引进的人才对象及条件。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每个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间及以上学校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4.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考,报考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时间到公告指定的地点进行报考,材料齐全的,可以允许代报,但不接受网上和电话报考。

5.报名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5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6.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东莞中心人才市场(宏远酒店地下一层)。联系人:陈柱光,联系电话:0769-83018831(办)13532961968

(三) 资格审查

1.初审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供个人户口卡或户籍机关证明)、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验证证明书可推迟至考察阶段前提供,201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证及其验证证明)、已婚的必须提供三个月内的计划生育证明、教师资格证(或者是教育学、心理学和普通话测试的成绩单),个人简历,及报考条件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复印件各二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5张。

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人事关系挂靠在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含镇街人才办)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人事挂靠合同(或档案保管合同),与单位在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才代理协议的,须提供人才代理协议。国有单位在编正式员工(含人事关系仍挂靠在原单位的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须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在职书面证明。

各报考者需预先在东莞教育网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填写好,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复审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核者,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的五日内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考试和领取试讲阶段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定于2011年6月4日—2011年6月30日进行,具体安排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学科水平测试和试讲阶段,第二阶段为统一考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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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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