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0 15:14:09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1年度青阳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47名,其中:普通高中10人、职业高中9人、初中8人、小学15人、幼儿园5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办法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等信息于2011年5月26日在青阳县政府网、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 6月13日(双休日正常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青阳县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566-5030572 )。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2011年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3张,其中在编正式人员须持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青阳县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填写的报考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再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须达3:1(职业高中紧缺的机电、旅游、舞蹈、心理、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维修、电子电工等7类教师岗位须达到2: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改报其它岗位。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幼教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
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范围:中学(含职高的政治教师岗位)为应聘岗位高中阶段专业知识,职业高中的机电、旅游、舞蹈、心理、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维修、电子电工教师岗位为本岗位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小学教师岗位为初、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基础知识,幼教岗位为初中阶段语文、数学专业知识和幼教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2小时。如实际参加某岗位笔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设合格线,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1年6月20日。中学为上午9:00—11:00;
小学、幼儿园为下午2:00—4:00(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于6月17日凭身份证和收据在原报名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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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pan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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